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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2020-09-17 15:45  

全校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2020年10月1日、2日和8日,共三天;其中10月3—7日上课、上班,10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执行10月1日(星期四)、2日(星期五)的教学计划,原10月3日、10月4日的课程停课不补;10月5—7日执行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的教学计划;10月8日(星期四)的课程停课不补。

9月27日上课、上班,执行星期日的教学计划;10月10日上课、上班,执行星期六的教学计划。

本学期教学安排提前一周结束,考期提前至2021年1月4日至1月13日,寒假放假时间提前至2021年1月14日。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学校现已全面开学,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2.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做到各类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3.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要加强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学生出入校园管控,坚持“非必要不出门”原则,对确有外出需要的学生,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制度,同时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方面工作,确保假期学生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4.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各教学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放假时间做好教学安排和组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5.安全保障部及校区管理处要继续加强校园与家属区管理,严格按照2020年秋季学期校门管控办法要求,对全校师生、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扫码、验证、测温、登记等制度。同时,校区管理处要全面排查校园及家属区围挡、栅栏,发现损毁、损坏情况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安全保障部要加大假期校园及周边巡逻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后勤管理处要加强饮食服务管理,维护师生就餐秩序。认真落实学校招标采购制度,确保饮食原材料源头可溯。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持加工区域、冷藏设备、就餐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消毒消杀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7.加强值班值守。学校总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漏岗,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请及时与校总值班室联系,联系电话:8660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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